雖說有點庸俗,不過因為看了叫做fineboys的日文おしゃれ雑誌,說是會作菜的男生很受好評,所以我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會煮飯的男人。當然,一方面也有考慮到,自己可能是比較適合一個人生活(特別是今天又被黑人打小報告之後…我開始真的覺得自己不適合團體生活),所以未來不會自己煮飯肯定會出問題,總之,就是這樣開始學做菜。
這半年多來,利用考完研究所的空閒,我幾乎每週六日都在家裡煮咖哩飯,從洗米、煮飯、洗菜、切菜(馬鈴薯、紅蘿蔔、洋蔥)、煮咖哩醬(我們家吃的是佛蒙特爪哇咖哩5號,然後會加半條辣椒),全部都是自己一手包辦,漸漸地,現在拿菜刀都變得很有架勢,只差沒有像NHK上的料理節目主持人那樣的「優美」了。而且,切菜兜兜兜兜地~感覺可以消除很多壓力。
每次煮完,大概就是和家人一起吃一餐,然後剩下來的自己在吃個一兩餐左右。嗯~我喜歡主得稍微濃稠一點,太過稀的話感覺嘛..….不太好吃。
現在我覺得自己好像有點咖哩中毒…一週要吃個三、四餐左右的咖哩飯(除了自己做的之外,有時後還吃seven賣的微波便當),早上有時也吃咖哩麵包。該怎麼說呢,我上一次覺得自己真是幸福的時候,就是一邊看著剛買回來的雜誌,一邊聽著剛買回來的Jack Johnson的CD,曲目是Good people(雖然很少聽英文歌,但我覺得這個超級好聽!!)一邊哼著”Where`d all the good people go~~~?”,一邊吃自己做的咖哩飯,那是一個星期三的晚上,意外地,覺得這樣還蠻優雅的,當然,我是指印度式的優雅、不是英國式的。Peace!
附帶一題的是,我喜歡吃雞肉的,因為比較適合我使用的咖哩塊。雖然有試過牛肉,我們這種家庭料理者,是怎麼也煮不出適合牛肉咖哩的那種接近深咖啡色的,適合牛肉的咖哩醬,這一點現在想來還蠻困擾的。
今天心情不太好,所以我也打算明天一邊用家裡的音響放Jack Johnson的Belle~banana pancakes,一邊兜兜兜兜地切切菜。那麼,大家下次見了。
Ps.關於馬鈴薯、蘿蔔、洋蔥我都是用炒的耶…我在網路上跟日本人討論,他們說用炸的會更好,不過那樣子很耗油…而且感覺一週吃三次,很快就會中風吧!嘿嘿~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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